招标单位: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
投标截止时间:2016年01月04日9:00
第一章:投标须知
一、招标单位:
单位名称: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 汤俊杰
联系电话: 18607983798
二、工程概况:
因景东大道二期项目建设需要,该处380V昌江线位于景浮公路旁景东大道延伸段上方,影响景东大道延伸段的正常施工。此次电缆敷设采用电缆管道方式敷设。其中重压电力管道需加大管材壁厚,并拆除原线路及电杆。
三、工程工期:
本招标内容工期暂定 5天,,具体工期由建设单位按现场施工情况确定。
四、工程质量:
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,综合评定指标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工程。
五、承包方式:包工包辅材包辅机、包安全文明措施。
六、评分标准:
1、资质符合为原则。
2、经济可行,以合理低价为原则。
3、工期符合要求为原则。
七、投标文件的交递及注意事项
投标文件请于2016年1月4日上午9:00前提交至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。
联系人:陈勋 电话:15807980673
地址:景德镇市瓷都大道1109号国资大厦7楼
注意事项: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其编制报价书与递交报价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。无论投标单位中标与否,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。
八、开标、评定定标
1、开标评标过程保密。
2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应当作为废标文件,不进入评标。
(1)投标文件未封标的;
(2)投标文件少于招标文件要求份数;
(3)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的;
(4)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、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。
3、招标单位不对未中标的单位做出任何解释。
九、合同签订
1、招标单位根据评定结果,开标后3日内确定中标单位,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。
2、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天内按规定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。
十、其它要求
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再分包或转包,一经发现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施工资格,并追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。
第二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规定
一、投标书组成,包括以下几点:
1、投标函
2、报价表
3、报价明细表
4、投标承诺及让利条件
5、质量保证措施
6、企业简介及资质证书、营业执照、授权委托书复印件。
7、详尽的计划,工期、质量、施工的措施。
二、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
1、投标人名称应填写全称,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委托代理人印章。
2、投标文件不得涂改、增删。
3、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。
4、电报、电话、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。
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
一、工程量清单由投标单位经现场踏勘后自行编制。
二、招标控制价:77767元。
第四章 合同基本条款
一、说明:
1、合同基本条款业主方为(甲方)、施工方为(乙方)是双方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,并为双方签约的依据。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,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,在谈判中协商解决。
2、制订“合同基本条款”的依据是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。
二、合同工期、质量、技术标准,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执行。
三、付款方式: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,施工合同中约定。
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投标文件所有内容,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的响应招标文件内容,责任由投标人自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