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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东北综合物流园区北汽大道入口处右边竹林绿化改造的招标文件

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19年06月24日

赣东北综合物流园区北汽大道入口处右边竹林绿化改造的招标文件


标单位: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

投标截止时间:2016年 8 月 11 日


第一章:投标须知 


一、招标单位:
单位名称:景德镇赣东北综合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筹建办
联 系 人: 向沅浔
联系电话: 18979867598

二、工程概况:

据市委和集团公司的要求,需将物流园区入口处右边竹林进行绿化改造,美化好园区和道路旁的环境,现有:1、清理竹子5012㎡,2、移栽桂花树72株、红叶石楠140株及龟甲冬青40株3、铺设草坪6025.25㎡等工作量,为此,通过招标方式明确施工单位。
三、工程工期:本招标内容施工工期15天。
四、工作范围:
竹林绿化改造工作应包括:清理竹林、移栽树木、机械平整以及铺设草坪等。
五、工程管理标准:
    绿化养护标准:绿化种植达到美观要求、保证种植物成活。
六、承包方式:包工、包料、包安全。
七、评分标准:
1、资质符合为原则。
2、方案合理可行,以合理低价为原则。
3、工期符合要求为原则。
八、投标文件的交递及注意事项
    投标文件请在2016年8月11 日上午9:00前提交到项目管理部。
联系人:杨露茜   电话:18307981018
地址:瓷都大道1109号国资大厦7楼
    注意事项: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其编制报价书与递交报价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。无论投标单位中标与否,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。
九、开标、评定定标
    1、开标评标过程,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。
    2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应当作为废标文件,不进入评标。
(1)投标文件未封标的;
(2)投标文件少于招标文件要求份数;
(3)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的;
(4)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、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。
3、招标单位不对未中标的单位做出任何解释。
十、合同签订
    1、招标单位根据评定结果,开标后1日内确定中标单位,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。
    2、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书5天内按规定签定合同。
十一、其它要求
    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再分包或转包,一经发现取消其检测资格,并追究由此带来的损失。


第二章 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规定 


一、投标书组成,包括以下几点:
1、企业资质证书。
2、营业执照。
3、其他资质证明文件。
4、商务投标清单。
5、业绩。
二、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
   1、投标人名称应填写全称,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。
   2、投标文件不得涂改、增删。
   3、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。
   4、电报、电话、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。


第三章:工程量清单


一、控制价(人民币):不高于174900元。
二、工程量清单由投标单位经现场踏勘后自行编制。


 第四章  合同基本条款
 
一、说明:
1、合同基本条款业主方为(甲方)、承包养护方为(乙方)是双方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,并为双方签约的依据。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,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,在谈判中协商解决。
2、制订“合同基本条款”的依据是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。
二、合同工期、质量、技术标准,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执行。
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投标文件所有内容,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的响应招标文件内容,责任由投标人自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