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
招 标 文 件
招标 项目: 东三路延伸路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(党校支线、孵化基地支线)
招 标 人: 景德镇市国信宏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(单位章)
联 系 人: 张庆荣
电 话: 15879996096
编制日期:2016年11月07日
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
注:本专用要约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一致。
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
1.总则
一、项目概况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和国家、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,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。
根据市委市政府、市国资委、市国控集团要求,为保证景东大道二期工程如期竣工,需对昌江供电公司10KV东四线党校支线及孵化基地支线电杆(景东大道二期段)进行整治,现需进行工程招标工作。
二、工程工期:
本招标内容施工工期8天。
三、工作范围:
施工范围内党校支线10KV电力迁改、孵化基地支线10KV电力迁改。
四、工程管理标准:
质量标准:合格要求。
五、承包方式:全费用包干。
六、评分标准:
最低价中标评标法,投标报价在预算控制价0.87~0.97系数范围内有效。
七、投标报价
1、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。
2、本工程控制价(人民币):129748.72元
注意事项: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其编制报价书与递交报价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。无论投标单位中标与否,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。
八、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规定
(一)投标文件组成。
1、技术标部分:
(1)、企业资质证书;
(2)、企业营业执照;
(3)、安全生产许可证;
(4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;
(5)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;
(6)、投标承诺书、响应性内容的承诺;
(7)、辅助资料表;
(8)、参与本工程投标计分的各种证书、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技术标装订成册;
(9)、类似工程业绩。
2、商务标部分:
(1)、投标书;
(2)、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【工料单价(定额)计价】投标报价汇总表;
(3)、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、价格及差价汇总表(如果有);
(4)、商务标正副本之后附工程预算书一份。
本工程技术标、商务标各一式三份,一正二副。
(二)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
1、投标人名称应填写全称,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。
2、投标文件不得涂改、增删。
3、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。
4、电报、电话、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。
5、投标文件应密封投递。
九、开标程序
邀请招标递交投标文件在九家及以下时,按以下程序开标、评标和定标:
(1)、宣布开标人、评标人、记录人、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;
(2)、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;
(3)、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;
(4)、宣布评标原则,简述评标办法;
(5)、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;
(6)、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;
(7)、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参加评审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,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;
(8)、招标人开启各投标人的商务标,查验签章是否有效,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、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内容;
(9)、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商务标;
(10)、宣布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;
(11)、开标会结束,招标转入定标阶段,投标人返回等候招标人定标后的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;
(12)、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天内将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在市国控集团公司网上公布,公示期不少于3日。
十、合同签订
1、招标单位根据评定结果,公示期后1日内确定中标单位,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。
2、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书5天内按规定签定合同。
合同基本条款(说明):
1、合同基本条款业主方为(甲方)、承包方为(乙方)是双方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,并为双方签约的依据。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,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,在谈判中协商解决。
2、制订“合同基本条款”的依据是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。
3、合同工期、质量、技术标准,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执行。
4、付款方式: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70%,经相关部门审计后付至结算价的95%,余款5%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。
十一、其它要求
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再分包或转包,一经发现取消其检测资格,并追究由此带来的损失。
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投标文件所有内容,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的响应招标文件内容,责任由投标人自负。